据媒体报道,河北迁安市某小区物业存在以电梯卡限制,不交物业费就禁止乘坐电梯。
物业在每栋楼其中一部电梯(连接地库与楼层的电梯)加装梯控系统,仅向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发放电梯卡,未缴费业主无法使用该电梯。未缴费业主若停车在地库,需先步行至一楼,再搭乘另一部未设限的公用电梯上楼。
物业公司声称物业费包含电梯维修费及能耗费,限制使用是为“保护电梯、降低损耗”,并强调“不交费还想用电梯,这钱谁出?”。物业负责人称当地多数小区均采取类似做法。
业主多次投诉后,迁安市住建局于2025年1月向物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认定其行为违反《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要求立即取消限制并限期2025年1月9日前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6月,涉事电梯仍要求刷卡使用,整改未落实。
该行为已被法律人士及媒体定性为 “违法催收”,本质是物业将自身债权问题与业主物权绑定,构成权力僭越。业主可通过取证投诉(12345热线、住建部门)或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