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电梯资讯 文章详情
乘坐电梯,每年要增加2000元
电梯资讯
2024-07-29
53

加装电梯使用不到一年

却接到电梯公司通知

要求每年增加2000元费用

才能继续使用

7月26日,市民高女士致电湖北日报三峡分社热线6233333反映。对此,宜昌市市场监管局特设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新规定,电梯的使用注册需要具体落到非自然人,确保电梯有具体部门开展实际管理。

家住宜昌城区云集路21号14栋的高女士说,她父亲家所在楼幢加装电梯运行不到一年,每月有固定的维保费用。7月25日回家时,发现电梯里贴了一个通知,称接到主管部门通知,今后,对注册登记为业主个人名字的电梯一律不予年检,并将强行停止电梯使用。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寻求具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委托冠名协议或合同,二是由电梯公司持协议或合同去市场监管部门代业主办理注册更名手续,并联系电梯年度检测检验事宜。参照目前行情,一年需2000元。同时提醒,一旦被国家职能部门封停电梯后,恢复运行时间较长且需做大量补救工作。

高女士说,加装电梯本来就是刚需,主要是为老人上下楼提供方便。如被强制停运,会对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对电梯公司的通知不理解。为什么要委托电梯公司?如果不委托电梯公司,又该委托谁,以及如何委托。

记者带着市民来到宜昌市市场监管局咨询。该局特设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去年颁布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74号令)第85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实际行驶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其中,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受委托方是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要履行电梯使用管理的职责、义务,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设科工作人员说,这项新规更加明确了电梯日常运行要有单位来管,要有人实际管理。电梯要日常管好不仅是维保单位的事,使用单位作用更重要。根据新规定,除自然人以外,其他机构企业部门团队都能成为电梯使用单位。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由物业公司代管,请电梯公司代管,找专业公司代管,比如请周边有电梯日常管理经验的相关单位。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表示,部分源于老单位集体分房的小区,可以以原单位作为使用单位,设立新部门,对加装电梯进行管理。

特设科工作人员表示,不管哪种模式,电梯每年都会接受检验检测,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每年也都会对加装电梯进行检查,确保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目前宜昌市有23600多台垂直载人电梯。其中,有1470多台加装电梯,包括城区的800多台加装电梯。这1470多台加装电梯的业主,都不能再以自然人作为使用单位。2013年前,城区一家商贸企业曾因电梯事故导致一名女性死亡。当时,因为该企业工作人员失职,最后承担了该事件主要责任,电梯维保单位则承担了次要责任。

APP下载

小程序

公众号

0.612608s